声明人:姚丽琴
受邪恶所逼迫,自己是非不清,主意识不强,在此期间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2/1255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