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青
在邪恶的高压下我所说,所写、所做、所思、所想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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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2/1255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