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云、樊素英、何均玲、谭桂芝
在恶党的强压下,做出了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行,深表后悔。严正声明:我们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尊敬大法,尊敬师父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3/125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