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谷春英
我被非法抓后,被迫写下了“三书”。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给自己留下了污点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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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3/125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