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会兰、潘秀玲
在中共邪党的迫害下,以前违心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!今后一定加倍努力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3/125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