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庆芝、孙艳方、马秀华、高书芹、赵春艳
在劳教所的高压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一律作废。今后努力学法,要加倍弥补,努力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3/125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