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利、田维芹、李本蒂、田维芳
在这场迫害中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3/125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