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新宇、李了凡、李清、李庆生、李慧众、孟了缘、李新生、吏义义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8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3/125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