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荣华
以前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修炼大法到底。特此声明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3/125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