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洪茹、王玉萍、高月英
在保定劳教所锦旗上写的名字,以及所有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3/125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