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兰、邵德云、李福财、刘金荣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3/125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