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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韩淑本

    99年7.20后,同一个单位的大法弟子因学大法、参加集体炼功被举报,单位让我找到她,让她签字“不许進京上访”。当时她执意不签,我助纣为虐,动员她签了字。2000年11月27日,女儿因贴“法轮大法好”被派出所四名警察发现,当晚被送看守所。为了让她早点从那里出来,我抱着她未满3岁的孩子多次找它们要人,邪恶让写一份 “不再学炼法轮功、進京上访”的保证,我就违心的为她写了“担保”。现在严正声明:过去违心写的“保证”和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在今后做好三件事中不断弥补过失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4/12592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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