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玲芬
由于学法不深,在99年邪恶对大法迫害时曾违心的写过所谓的“不修炼的保证”。现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签字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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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4/1259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