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秀
在99年7.20,由于学法不深,在乡派出所的恐吓下,在中共诽谤师父、诽谤大法的文件上,违心的签了名。我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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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4/1259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