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引娣
在遭受迫害时,所有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。抓紧时间学法,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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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4/1259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