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毛妮
本人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弥补自己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、精進不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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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4/1259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