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邓晴乐 我于今年三月份到县、镇发真相资料时,被当地派出所绑架,强行搜身、抢走法轮章一枚。第二天被非法押送至县国安办公室(610办公室),我说了“你怎么说我就怎办吧”,610要我在一份“处理意见书”上签了字,还要我写了一份“保证不再去那散发法轮功传单”,并非法罚我现金500元后,才还给我“身份证”和“老年优待证”。严正声明:我配合邪恶所写的“保证”和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及在所谓“结案文件”上签的字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