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惠英
在我被邪恶迫害期间,儿子曾在邪恶的压力下代写了“不修大法的保证”。现严正声明:我儿子代写的有违法轮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紧跟师父的正法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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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5/1260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