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万昌
在邪恶迫害大法期间,被迫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修炼中,从现在开始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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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5/1260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