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清
在邪恶疯狂迫害大法期间,我做了不该做的事,现在万分懊悔。声明:以前自己所做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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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5/1260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