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锦慧、林月香
我们在邪恶迫害期间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师父安排的路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5/1260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