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薛开冰、马敬芬
在派出所恶警逼迫之下,被迫说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话,以及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严正声明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5/1260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