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风英、张秀英
我们二人在7.20邪恶迫害后,曾违心的在“悔过书”上签了名字。在此声明:我们以前所写过的“悔过书”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5/1260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