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许兴昌
我于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。声明:2000年,在邪恶的迫害下,曾有过的不利于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以后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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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5/1260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