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保亭
在压力下,我曾给单位、公安分局和派出所,所写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揭批书”,声明作废。从今后,坚修大法紧随师,在正法的征途中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5/1260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