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允胜、刘桂兰、孙淑华、周金英、李玉兰、王淑兰、郭相禄、刘敬珍、乐新、李平、王秀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5/1260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