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宁元珍、李春生
我们在高压下所说、所写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5/1260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