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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孔丽娟

    我是1999年3月14日得法的。在7.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之后,由于自己学法不精進,对师父和大法理性认识不深。有一次邻居与我说起法轮功,她问我还炼不炼了,我当时由于有怕心和保护自己的一颗私心,违心的说:“我不炼了”。这句违心的话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,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。郑重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在正法修炼的最后阶段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负面影响,勇猛精進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救度更多众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6/12609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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