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明
7.20以后,在邪恶的逼迫下,我违心的写了“悔过书”。现在严正声明我所写过的内容全部作废。一定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直至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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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6/1260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