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离栋
从今日起,从前说过、做过的对大法和老师不利的事和不敬的话,全部作废。并表示悔过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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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6/1260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