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沈文伶
以前在无知的情况下,所说、所写的及别人代写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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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6/1260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