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喜松、史淑娟
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努力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勇猛精進,直至圆满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6/1260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