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锦华
一切压力下的所为全部作废。走正大法弟子的路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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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6/1260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