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未萍 我99年7.20以前得法。因为家人怕心重,我的女儿把大法书和炼功带撕了,扔了。现在我们全家都修炼大法,因此认识到当时的做法都是对大法犯罪。声明:我和家人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