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助国

    我于99年7月20日,在压力下曾向派出所写下“不炼了,跟党走”的保证。 7月23日即向派出所干警和街道干部等宣布坚持修炼。现在我要通过明慧网郑重声明:99年7月20日我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7/126190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