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大安
在邪恶迫害大法后,我曾在“不炼功的××书”上签过字。现在知道错了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的、所写的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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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7/1261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