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桂清
我是99年7月20日以前得法的。由于共产邪党迫害法轮功,我曾向恶党写过“保证书”。我对不起师父和大法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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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7/1261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