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凤艳
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后,因为公公修炼大法,派出所让家属担保“以后不炼法轮功”。我作了担保人。现在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信师信法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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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7/1261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