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金旭
我自1995年初冬炼法轮大法以来,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一切,特别是在公安局写的“不修炼大法”的保证书,统统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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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7/1261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