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江学领、江学毫、江学曹、袁建民、袁学信
以前写过的“保证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7/1261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