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玲
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包括书面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做好该做的三件事,紧随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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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7/1261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