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温秀梅
未修大法前,由于没有认识到大法的重要,以至于做出毁大法书的恶劣行为。现已得法,万分痛悔,声明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8/1262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