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贺文华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、“悔过书”和“保证书”等,全部作废。我以后坚决按照大法严格要求自己,弥补自己以前的过失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走好最后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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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8/1262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