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雅琴
前几天,做出了对师、对法不敬的事---烧了明慧周刊。在此严正声明:所有对师、对法不敬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8/1262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