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斐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努力做好三件事,勇猛精進,助师正法,早日返回自己的家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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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8/1262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