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清于
1999年7月20日以后,我们单位统一组织所有职工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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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8/1262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