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兰
从99年7.20以后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统统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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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8/1262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