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许祥华
在劳教所,自己和家人替我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声明作废。从新走上正法的路,走师父安排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8/1262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