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蔷菊、耿荣、杨秀芬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都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直到圆满。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8/1262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