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东月、段甲停、段曾胃、徐艮香、刘换真、段卢氏
99年7.20后,我们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对师父不敬、对大法不敬的一切,包括所谓的“悔过书”等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9/126391.html